喂,110吗?我杀人了!琼中男子向警方自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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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线,生命线
大家都知道遇到危急情况
要报警处理
但居然有人打电话谎报警情
这是什么情况?
1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获悉,2019年全省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2345469次,其中有效报警为812855起,出动警力2459036人次。
另外,海南警方还公布了
2019年海南110报警服务台
接到的谎报警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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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3日14时许,琼中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山东济南某地抢劫杀人并流窜至琼中县红毛镇新伟农场,要向公安机关自首。接警后,琼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红毛派出所前往处置。
红毛派出所将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审讯,朱某冬又改口称在2018年8月某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某地抢劫一名女性一只手提包,并无杀害他人。为确认朱某冬是否为潜逃人员,经联系山东警方发现在朱某冬所交代的时间区间和地点附近并无该类案件发生,经办案民警韦警官认真技术比对,并无发现朱某冬的杀人犯罪事实。
最终,在办案民警一个下午的耐心教育下朱某冬最终说出了事实,为了向工头索要工钱便谎称自己是杀人犯,需要工头给工资给其跑路,工头不同意,并要求其报警自首,朱某冬冲动之下拨打了110谎称自己曾在山东济南杀人潜逃,最终上演了一场闹剧。
针对朱某冬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琼中县公安局对朱某冬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处罚。
2019年4月22日,男子何某某因生意纠纷,心情烦躁,酒后频频向屯昌警方报警,谎称屯昌县坡心镇一木材厂被人打砸。接报后,辖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核查,现场没有何某某所反映的报警情况。随后当警方电话联系何某某进行反馈时,何某某竟对警方进行挑衅,并扬言:“有本事就来琼海抓我啊。”4月23日,屯昌警方依法传唤何某某。经询问,何某某交代了其20余次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且从未去过其报警所称的案发地。
4月23日上午,屯昌警方在琼海市某地对何某某进行依法传唤。经询问,何某某交代其二十余次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并表示自己从未去过报警所称的案发地。何某某辩称,自己当时遇到了生意纠纷,且酒后处于不理智和愤怒状态,希望公安机关能宽大处理。最终,何某某被屯昌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019年10月3日,施某熙来到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案称,其“孙子”被其雇佣的“保姆”谢某英拐卖,城南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谢某英准备搭乘飞机从海口美兰机场飞往湖南怀化芷江机场。
经过进一步调查,施某熙终于坦言,其谎称的“孙子”系其与“保姆”谢某英所生的私生子谢某杰,因施某熙与谢某英感情破裂,谢某英遂带与施某熙所生的私生子谢某杰搭乘飞机回湖南省老家,施某熙因爱子心切,遂谎报警情欲借用公安机关力量想要回私生子谢某杰。
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组织材料后将违法行为人施某熙(男,汉族,59岁,塔洋镇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之处罚。
在此
直播君提醒各位
谎报案情和警情不仅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也是对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步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希望大家
正确合理利用警务资源
不乱报警、报假警
来源:海南省公安厅
本期编辑:林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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